对于一些孕前就患有高血压的一些妇女,她在妊娠期需要是避免服用一些可能会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一些降压药物,如果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已经使用了普利类的药物和沙坦类的药物的话,是不需要终止妊娠的。因为只要在妊娠的中后期,定期的进行一个详细的一个超声诊断检查就可以了。
如果说在妊娠的中后期还要使用这些药物的话就要注意监测一下胎儿的一个羊水,因为这两类的药物的话可能会使胎儿的羊水过少。
目前针对这一类有高血压的人群的孕妇我们推荐的降压药物的主要就是拉贝洛尔和硝苯地平片或者是硝苯地平缓释片。如果在单药能够控制的情况下,就推荐一种药物进行降压。
如果一种药不能很好的控制血压的话,这些药物是可以联合使用来进行降压的。因此,对于这些已经怀孕或者想怀孕的妇女是可以服用降压药。